美国EB-1C 属于美国职业 第一优先EB-1类别中的一种,不仅配额充足没有排期,还不用经历临时绿卡的等待期,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以无条件获得绿卡。那么,申请人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申请美国EB-1C?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要获得L-1签证,然后登陆美国经营公司,在公司满足一定条件后,才可以申请L-1签证转为EB-1C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互为母子公司关系,公司成立至少二年以上。申请人可以是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一些中小企业主;
(2)申请人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是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3)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3年内在美国境外的子公司/母公司/海外机构工作至少1年,申请必须到同一家公司在美国境内的公司继续从事管理或者行政工作(即在境外和美国境内是同一个雇主,或者同一个雇主的子公司);
(4)申请人年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正式雇员人数20-30人;
(5)无学历、语言要求,也无需解释资金来源,无犯罪记录且体检合格。
二、项目优势
1.范围领域宽松
领域广泛,包括体育、教育、艺术、科学、商业等领域的杰出人才,均可以申请美国EB1-C杰出人才 项目,只要 申请人个人条件符合标准,就可以通过 审核。
2.申请周期短
申请人申请资料齐全,有较高专业知名度与学术见解,就能够快速通过美国EB1-C杰出人才 项目审核, 申请的费用低廉, 速度相比其它 项目要快得多。
3.条件宽松
申请人的年龄和个人学历没有限制,如果申请人十分优秀还可以适度放宽标准。而且申请人不需要寻找雇主,不需要任何企业或科研机构为申请人进行 担保。
4.没有居住要求
申请人办理过程中不必常居美国,工作 两不误。
三、注意问题
1.语言能力
申请人一般是作为美国子公司的高管,主要业务是国内,所以不用担心语言方面的问题。
2.无需个人投资
EB-1C无需投入大量资金来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而且签证大多数材料都由雇主准备,申请费用也由雇主承担。
3.雇主需要满足基本条件
申请人的雇主必须为美国公司,该美国公司必须与申请人的美国境外公司是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关系。并且需要证明该雇主有工资支付能力,至少在美国正常运营一年才有资格提交申请。
4.需多方配合
申请人需要在国内有企业能够配合相应的 申请,并且提供充足的法律文件以及商业运营文件。在美国的企业标的,要注意挑选美国企业标的的资质,尽量降低资金和绿卡风险。申请人在进行 时,可以找一家专业的 中介来协助把控整个流程。
美国EB-1C是一项 优势很大的项目,申请人在L-1签证时期,就可以带配偶和子女到美国生活,享受美国福利和优质教育。而且,EB-1C 的名额充足,不用担心排期问题,是申请人快速拿到美国绿卡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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