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C是专为跨国公司高管推出的 项目,它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 申请,是美国 第一优先类别。因为排期短、无需证明劳工短缺、可以快速获得绿卡等优势而倍受美国 人士喜欢。但是申请EB1C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有些注意事项还是要提前了解。美国EB1C的申请重点是什么?对雇主有什么要求? 为您解析。
一、美国EB1C的申请重点
1.美国雇主必须具有给受益人支付薪酬的财政能力
根据 法,EB1C美国雇主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或股份公司且美国雇主和国外的公司必须有经营业务,有正常的连续、系统的商品和服务,美国雇主必须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局对美国雇主的薪酬支付能力审查特别严,所以想要申请美国EB1C必须证明美国雇主能够支付给受益人合理的薪酬。
美国雇主需要达到 局的要求,就要符合这3条标准:
(1)美国雇主的净收入不得少于受益人承诺工资。
(2)美国雇主实际雇佣了,而且已经在支付给受益人所承诺的工资。
(3)美国雇主当前的净资产不少于雇主对受益人承诺的工资,净资产是指当前资产减去当前负债的差额。
2.受益人的管理能力和管理职责
EB1C 申请对受益人的管理能力和管理职责要比L1的高管要求高,目前对EB1C受益人的要求有:
(1)管理并控制公司内部其它监督管理或专业部门的工作。
(2)进行日常运营的决策工作,一线的前台的经理并不能因为其管理职能就视为 法上的“管理能力”,除非被管理的职员是属于专业员工。
(3)如果受益人不直接管理其他员工,则其职务应当是公司内部的高级职位,管理公司内部某些组织部门等;如果受益人直接管理其他员工,那么受益人应该有权聘用和解聘员工。
二、如何申请EB1C ?
EB1C 是美国EB1(职业 第一类优先,又称“杰出人才” )中的一类,主要针对的是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但通过EB1C 的申请模式却有两种:
(1)申请人可以通过购买美国现有的公司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股权
(2)申请人的公司出资在美国设立新的公司,自己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去美国参与该公司的运营管理。
除去这些特定要求外,美国EB1C 也是很有优势的,不需要像投资 那样需要解释资金来源,也不会涉及到投资风险,因为不需要任何投资,更不用等待超长的排期,每年政府给到40000个名额,从1992年以来,没有一年将此名额用完,EB1C不需要排期并且优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