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 是专门为外籍高管设计的 美国的项目,因其快捷、低成本而被称为奔向美国绿卡的直通车。什么样的资格才能够申请美国EB1C? 为您解析。
一、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 -E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ManagersandExecutiveTransferees,简称EB1C)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籍人士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并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1.EB1C申请流程
通过在美国注册分公司(新设或收购),进而先期获得L1工作签证登陆美国,在美国分公司实际运营1年后,递交EB1C申请,获得永久绿卡。
2.EB1C申请关键点
(1)美国境内的母公司成立三年以上并持续经营至今;
(2)过去三年中担任至少一年以上高管职位;
(3)母公司持续经营,雇员数合理(10人以上);
3.EB1C 项目优势
(1)性价比:费用低于EB5,一人申请全家拿绿卡;
(2)条件宽:无语言、学历及资金来源要求;
(3)风险低:成功率高,通过率达90%以上;
(4)好福利:享美国优质教育资源及各类福利。
二、EB1C 申请资格
1.对申请人的要求
一般来说,EB1C类是提供给曾在美国和海外的分支机构工作过的高级人员或经理。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来到美国后必须服务于同一间公司(或分公司)同一个职位。一个成功的EB1C申请可以让 签证受益人成功调职美国公司并获得绿卡。
2.对跨国公司的要求
跨国公司成立时间需超过三年,并且有一定的规模。
(1)从注册资本考虑:一般来说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上,该项会被列为参考项;
(2)雇员数量:20个以上为佳;
(3)公司业绩:公司年营收反映公司业绩规模,一般年营收400万以上为佳;
3.EB1C申请途径
申请EB1C有两种途径:
(1)外国的总公司在美国新建分公司,经营一年后可以为其公司的总裁直接提出 申请;
(2)购买在美已运营一年以上时间的公司为子公司,业务不必相关联,构成母子隶属关系,美国公司就可为该公司的高级经理直接提出 申请,成功后直接以全家绿卡到美国。
尽管现在美国杰出人才签证申请爆满,但相比其他 方式,杰出人才签证EB1C依然是目前企业家 美国最快捷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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