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合法工作之前,外国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合法身份。获得合法身份的途径有很多。L-1A工作签证就是其中之一。L-1A签证是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签发的非移民工作签证。美国职业移民EB-1C人群也是跨国公司的高管。美国工作签证L-1签证以及EB-1C签证简介!根据移民法的规定,跨国公司可以派员工到美国工作。L-1A签证持有人配偶的签证是L-2S、未婚未成年子女(不满21岁)的签证是L-2Y。L-1A持有人的未婚子女可以在美国学习和生活。L-1A持有人的配偶也可以为任何雇主工作。L-1A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的申请条件如下:主管或经理必须在过去三年内至少为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一年;主管或经理为美国雇主从事高级管理或管理;海外机构和美国雇主必须构成移民法规定的跨国公司关系,并符合移民法有关商业实体的规定。L-1A相对于H-1B在配额限制和工资方面没有特殊要求。与投资移民相比EB-5而言,L-1A法律没有规定美国雇主必须雇佣的员工数量。L-1A持有人允许有双重倾向。L-1A持有人可同时申请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级EB-1c或其他移民类别。在当前美国经济低迷的情况下,无论是L-1A或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的申请EB-1c绿卡申请面临着比以往更严格的审查,特别是对于小型新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L-1A第一次申请,L-1A延期申请和绿卡申请需要谨慎对待,做好详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