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解读美国移民条件中的H1B工作签证的宽限期与延期 ,如果持有H1B签证期间,辞职或被美国雇主辞退该怎么办?
在2000年左右,为了改善移民法中对于职业签证和职业移民的职业自由的过度限制,为美国吸引更多高端人才,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竞争力和劳动力改善法案》(The 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and Workforce Improvement Act of 1998,简称ACWIA),和《美国21世纪竞争力法案》(the American Competitivenes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Act of 2000, 简称AC21)两个法案。这些法案里面提出的流动规则(portability rules)给靠特定雇主办理H1B或绿卡申请的外国员工转换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灵活空间,某种程度上舒缓某些工作变动中的外国员工的身份压力,部分解放了生产力。
由美国国土安全部公布于2016年11月18日,2017年1月17日生效的移民法规修正案将以上两个法案作为依据,修改了移民局在审理案件和处理移民问题时所遵循的执行法规。该修正案大大增强了以H1B为首的一系列职业签证的职业自由度和可持有期限。
60天H1B宽限期(Grace Period)
经过修订,新法规8 CFR 214.1(l)(2)规定:
“在劳动关系的终止后60天内或截止于授权的停留期限结束,在两者之中较短的期限内, 持有E-1, E-2, E-3, H-1B, H-1B1, L-1, O-1 或TN签证者和她的附属申请人将不会仅因为其劳动关系的终止而被视为失去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在此期间不可工作。”
根据该法规,自2017年1月17日起,如果一位H1B已经生效的员工跳槽或者被解雇,自正式停止工作后的第一天起有60天的时间可以合法留在美国。在此期间,虽然不能工作,但是可以集中精力找一份新工作,或从事其他任何活动,例如旅行或做准备离境。如果找到可以办理H1B的新工作,并在60天内递交一份新的H1B申请,可以在递交H1B申请后赴任开始为新雇主工作,不需要离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H1B Transfer。注意,这条规则只适用于H1B申请已经被批准的情况,对于H1B申请仍处于审理期间的员工来说是不可以离职的,否则H1B申请会被撤销或拒绝,也无法获得60天的宽限期,唯有在离境的状况下重新申请H1B并通过使领馆面签才能获得新的H1B签证重返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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