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绿卡的持有者几乎都会想到这一个问题:如何”归化美国籍”(N-400申请), 和归化美国籍有什么好处? 归化美国籍的最大好处就是持有美国护照旅游, 不受绿卡不能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的美国移民监限制 (除非申请了回美证), 享有美国福利, 等等。但是申请归化入籍的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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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您解析如何入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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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入籍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的8个基本要求:
1.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如未满18岁, 可随父母的入籍申请, 自动取得美国籍。
2. 必须拥有美国绿卡5年以上; 结婚绿卡则是满三年后可以申请; 可以在满足时间前的90天内提出申请。
3. 从申请日往回推算的五年内, 必须要在美国境内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t)超过30个月。
4. 在申请时, 必须要在同一州或同一个移民局管辖区内, 居住满至少三个月以上。
5. 必须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6. 对美国宪法原则和理想的认同。
7. 具备了对美国历史和政府的基本知识,以及基本英语阅读丶书写丶说话和理解的能力。
8. 向美国宣誓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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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第3点和第4点,对于常常出国的申请人,可是个对着护照数日子的大问题了。
一般情况下,绿卡持有者不能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不超过6个月的离境都不影响5年永久居住期的计算,但是当超过6个月时,会有以下几种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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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开美国超过6个月,未满1年(364日以内,不含365日):有可能中断5年居住期的计算。除非申请人必须提交材料证明申请人具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愿与事实,材料包含:个人税表申报美国居民税,美国雇主信件,美国房产证明,还有各类帐单可以证明居住地址。并且在美国境外时间,申请人不能为海外雇主工作。然后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作证材料的话,移民局会认为申请人中断了5年连续居住期,而予以以拒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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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甲申请人为美国雇主工作几年后,申请留职停薪,返回母国照顾生病的父母9个月后再回美国,甲申请人离美之前需要申请回美证(再入境许可)才 不会影响她的绿卡资格,在申请归化时,必须提交美国雇主信证明留职停薪,以及所有证明申请人的美国居住事实,并且与美国有强烈连结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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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乙申请人在美国美国大学教书几年后,学校给予休假1年。乙申请人在这一年内于欧洲的某研究机构担任访问学者10个月,持回美证返回美国。乙申请人递交了个人税表,大学休假信件,欧洲研究机构邀请函(无薪访问学者),个人在美国的财产(住房和银行存款),移民局核准了他的N-400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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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开美国1年(含365日)或1年以上:中止了5年居住期的计算,必须从返回美国的那一天重新计算5年居住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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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离美后,在2年内回到美国,离开美国的部分时间可以计算为居住期。也就是离开美国时间的最后364天(1年少一天)可以计算成为累计的居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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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丙申请人在2010年1月1日成为美国绿卡持有人,他在美国居住3年后,返回母国1年3个月照顾生病的母亲,在离美前申请了回美证维持他的绿卡身分。丙申请人在2014年4月1日持回美证返回美国。那么乙申请人最快可以在2018年4月2日递交N-400归化入籍申请。
在下篇中我们将继续介绍美国移民监计算时间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