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美国移民政策收紧,但美国移民政策也有其非常人性化的一面,比如我们今天介绍的另类美国移民政策,即2009年后,即便美国配偶死亡,只要在死前符合美国婚姻移民的条件,依旧能为在美国境内的配偶担保申请美国绿卡。

美国移民政策之美国婚姻绿卡介绍

一个外国人跟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结婚,婚姻真实且美国公民有经济担保能力,有工作收入等就可以帮外籍配偶申请绿卡。

人在美国可通过提交I-130丶I-485丶I-864等文件给移民局;人在国外,提交I-130申请后案件会转到国家签证中心,再转到海外美领馆面谈,通过后获得绿卡。

但案件申请过程时间很长,如果在申请过程中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过世,在2009年之前婚姻绿卡案件会就此终止,外籍配偶无法得到绿卡。

2009年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即使在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过世后也可以继续申请绿卡。
美国移民政策——美国配偶死亡申请婚姻绿卡的条件:

条件一 绿卡申请是在美国提出的
条件二 配偶过世时申请人也在美国
美国移民政策——配偶死亡申请婚姻绿卡的要点:

要点一 替代过世配偶的经济担保人

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过世后,经济担保需要另一位亲戚朋友提供。
这位亲戚朋友也必须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他的税单收入必须符合要求。

要点二 婚姻真实性的考察

1.配偶过世后绿卡申请的面谈比较复杂,需要准备证明婚姻真实性的材料。

2.除提交各种证明材料外需朋友写证词。

3.夫妻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比如账单,保险,亲戚朋友的证词等。

4.如果双方有孩子,带着孩子的出生证明到移民局更能证明婚姻的真实性。

5.根据美国移民政策,结婚绿卡在海外申请的,美国配偶一旦过世,绿卡无法继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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