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子女团聚移民的相关政策想必各位已经很是了解,那么大家是否清楚,美国国籍的公民子女在美国以外地区出生,是否需要按照美国移民政策进行申请呢?其实海外出生的子女可以根据政策进行海外出生申报以及护照的办理,但海外出生报告必须在子女十八周岁之前提出。针对美国国籍父母,子女在海外出生且子女未婚情况,必须提供父母任何一方在美国或者在其属地居住过的证明文件,居住的时间限制并没有要求,但是必须发生在子女出生以前;针对仅有一方为美国国籍父母且子女在海外出生且子女未婚的情况,必须提供美国国籍父母在境内、其属地居住至少五年的证明,其中至少有两年需为满十四周岁之后的居住时间,而且在美国停留的期间必须为子女出生之前的时间。针对美国国籍母亲,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且在海外出生的情况,必须提供美国国籍母亲在孩子出生之前已经在美国连续停留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而且必须提供在境内或属地连续居住一年的证明,如果有被美国军方、政府等派驻海外,那么在海外的时间不得计算入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当中;针对美国国籍父亲,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且在海外出生的情况,同样需要证明父母在境内或者属地居住五年的证据,其中至少有两年是在十四周岁之后的居住时间。如果子女的父母均不能满足以上的条件,那么子女将无法直接拿到美国护照,需要根据美国移民政策走移民申请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