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第一职业优先移民类别当中,EB1又可以分为三个子分类,分别为EB1A、EB1B、EB1C三种,其中的美国eb-1a就是我们常说的杰出人才,属于美国政府积极招纳全球优秀人才的政策,三种移民方式各有千秋,适合不同背景的申请者递交移民申请。对于美国的杰出人才项目,该国家的政府给出了一个比较模糊且很宽泛的定义,并没有一个具体的衡量标准,毕竟移民官们也是人,而且是一堆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理解,但是对于杰出方面还是有着一样的共识,只要申请者可以在商业、艺术、科学、体育等领域当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以及贡献,就可以考虑申请EB1A。当各位申请者在获得了美国的EB1A绿卡之后,需要继续在美国的境内从事领域之内的相关工作,而且各位的工作也会对美国的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利益。根据美国的政策规定,移民的申请者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当中十项标准的任意三条及以上的要求,例如:获得过全国性/国际性的奖项、具备某专业协会会员的资格、曾出版过专业的刊物/发表过文章/媒体报导、曾单位评委的身份、曾有过专业性且原创性的重要贡献、在所属领域之内发表过学术论文、薪资报酬远高于他人、担任重要的领导职务、举办过作品展览、获得了商业性的成功。如果以上所列举出来的美国eb-1a各种标准对你的职业并不适用,也可以递交类似的证据来证明自己足够符合移民局规定的成就要求,当前大多数申请者都是通过以上标准准备相应的申请资料,进而成功获得移民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