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美国的杰出人才项目属于申请效率最高的途径,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拿到美国绿卡,美国eb-1a没有排期、没有专业限制、没有投资要求。仅需要申请者证明自己的专业足够优秀,并有证据加以证明,就有较大的把握可以通过此项目直接拿到美国的永久居民绿卡。在以往申请案例当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人都是通过满足十项标准当中的任意三条,进而申请移民。再者,由于每一位申请者都属于行业当中的佼佼者,而且具备一定的成就以及奖项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在移民政策规定之下,并非所有的奖项都能够作为申请移民最直接有效的证据,所以下面就来简单梳理一下,eb-1a申请标准当中的奖项是如何认定的!关于申请者获得的奖项,可以简单以特例判定、常规判定进行区分。特例判定的奖项一般指的都是国际知名大奖,单独凭借这一个就可以递交移民的申请,至于到底什么样的才算是国际知名大奖,移民法律规定当中并未明确说明,不过诺贝尔奖、奥斯卡奖都算作范畴之内。那么没有获得知名度如此之高的奖项就不具备申请的资格了吗?当然不是!常规判定的奖项一般指省级/国家级别的奖项,由于需要证明申请者在领域当中具备一定的突出成就,所以对于奖项的知名度也有要求需要为行业内代表性、具影响力的奖项。一般需要申请者在申请的资料当中详细介绍清楚,关于奖项的评定标注、媒体的报道、获奖的案例等都可以用于证明奖项的影响力。此外,最容易被人忽略掉的奖项还包括奖学金,通常情况下奖学金并不能作为美国eb-1a的杰出证据进行申请,但如果你获得的奖学金属于Fullbright和Roadscholar类,是一般人拿不到的,则可符合获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