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可以说是移民美国的直通车,EB1A隶属于美国职业移民申请第一优先种类(EB1)。申请者只需证实在其领域(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方面)获得公认的成就,未来也将持续从事该专业,并为美国带来实效收益,即可携全家获得美国永久绿卡。 虽然EB1A非常受欢迎,但是很多人对于EB1A都还存在一些误区,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常见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
只有像诺贝尔奖这种世界知名奖项得主才可申请EB-1A?
实际:奖项的知名度不是绝对,许多重要奖项也不是举世皆知,只要申请人能证明所得奖项是该专业领域中重要奖项,且足以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金字塔顶端的杰出人才即可。
误区二:
如果没有得过任何奖项就不能申请EB-1A?
实际:得奖与否不是杰出人才认定的唯一标准,可用EB-1A申请十项标准为准备EB-1A申请文件。
误区三:
移民法规十项标准都必须符合才能申请EB-1A?
实际:申请人不需“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十项标准中符合三项以上即可申请,选择适用自己以及优势 突出的方案申请。
误区四:
十项标准中各项都必须递交相关文件才能申请EB-1A?
实际:不需要以凑数方式交齐十项标准的证明文件,只需选择其中适用的标准,过多品质不佳、分散注意力的证明文件反而不利於申请案。 误区五:
由雇主提出申请才有机会通过EB-1A审查?
实际:“雇主申请”不是EB-1A通过的必备条件。
误区六:
没有拿到美国工作offer,不易申请通过EB-1A审查?
实际:“工作offer”不是EB-1A的审查要项。
误区七:
在美国境外申请EB-1A将增加申请难度?
实际: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重点在于申请人是否为优秀人才,跟居住地、境内申请或是境外申请无关。
误区八:
EB-1A申请失败将留下记录影响未来移民申请?
实际:美国移民局(USCIS)采个案审查,依申请案内容而定。法规也没有禁止重覆申请。只要申请人没有蓄意欺骗移民官员,申请失败仍可重新申请。
所以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高不可攀,如果你在某一领域足够优秀,那你可能就会适合美国EB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