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的人都有被拒签的经历,有人被拒签的理由很明确,比如不符合最基本的要求等,但是有的人被拒签的理由却很奇葩,让人不明所以,如果发生了被拒签的情况,应该怎样“自救”呢?

一、可以提出动议:

向移民局提出动议,让同一级的移民官再次审核申请。

A 290B动议 Motionto reopen,动议重新打开,该动议要求申请人向移民局说明需要补交或增加新的材料。

B 290B动议 Motionto reconsider,动议重审,需要申请人说明在第一次审理中有哪些错误导致被拒。

提出动议后申请周期在4-6个月。

二、上诉

向AAO上诉委员会递交上诉申请,上诉周期较长,需要等待的时间相应就会延长。

评论:虽然在正常的法律途径提供两种通道,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使用。不管哪种通道都非常的耗时,且审核会更加严厉,成功概率非常低。与其走以上通道,不如选择第二次递交申请,而且依旧可以加急处理,之前的被拒记录不会影响第二次的审核,原则上申请人可以不断递交申请直至获批。

那么面对美国杰出人才拒签该如何处理?首先看一下非自身的因素,比如是被哪位签证中心哪位签证官拒签,由于美国杰出人才判定非常主观,不同签证中心有偏向性,不同签证官有不同判定标准,不同签证中心的成功率有时有20%的差距。且有个别签证官是签证中心拒签率的保障,他们会拒掉所有大部分的案子。在我们大量案例的验证下,会发现条件相对较好的申请人被拒了,而条件相对较差的申请人通过了,这种反差不难解决,再次申请时由于签证中心内部分配案子的机制问题,被拒的申请人第二次申请就很可能通过了。

谈完外部因素就要看案子的内在了,申请人的自身条件以及律师的策略都是关键。接触过大量被拒二次递交的案子,很多问题在于律师缺乏经验和策略不当,本身EB-1A是最考验移民律师能力的,大多数美国移民律师都不专注在EB-1A领域,缺乏经验,对于客户判断也并不正确,也缺乏有效的举证手段,这种专业度是需要大量时间和案例沉淀,比如在某些律师眼中成功率很低的申请人,在专业EB-1A领域的律师来讲结果就相反。

有时候看到一些被拒案例的陈述很明显会有几处体现出对EB-1A领域缺乏理解。世界500强企业每年都会递交很多EB-1A案件,但都被大的移民律所承接了,导致强者越强,弱者越弱。选择有经验和技能的移民律师对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来讲至关重要,除非申请人的条件达到签证官无法拒绝的地步。

同样申请人自身条件也最重要,条件非常的好一般移民律师都可以办理成功,排除这种顶尖人才,大多数申请人还是需要通过专业律师的专业操作来提高成功率,此时是否可以尝试美国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只有专业EB-1A律师才能正确判断,无数案例的优势,以及举证技巧是唯二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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